1、预拆迁在国务院590号令及其它政策法规中没有这一概念,可能只是你们当地在实施拆迁前一种相当于问卷调查形式吧。
2、正常拆迁就是依据国务院590号令规定的程序实施征收,如果在农村就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当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细则实施征地拆迁。
3、在实施拆迁的工作实践中,有些地方为了在旧城区改建拆迁项目中,能严格执行国务院590号令精神,确保使旧城区改建项目能达到多数通过,避免拆迁过程中分歧意见过大,曾采用过一种预签《征收补偿协议书》的方式,并在协议中明确在整个拆迁范围内签约数达到一半以上协议书就生效,达不到一半以上协议书不生效,这可以理解为是“预拆迁”吧。
这种做法的目的还是为保证旧城区改建项目实施符合国务院590号令中规定的必须多数通过规定吧。征收人是担心一旦对旧城区改建项目作出《征收决定》但签约时有多数被征收人不肯签约造成合法性的争议。虽然有预签协议书的做法,通常在正式的房屋征收文书中不会采用“预拆迁”这种书面文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