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计算方式: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
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50元;
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40元;
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6~30元;
4、人均耕地超过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5~25元。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条例所称建房,包括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
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的平均税额,按照本细则所附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执行。
县级行政区域的适用税额,按照条例、本细则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