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临沧市云县茂兰河水库、文山州富宁县光辉水库、大理州漾濞县清河水库、大理州桃源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4号)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为确保曲靖市宣威市扯卓河水库、普洱市孟连县芒蚌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4号)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为确保昭通市岔河水库、昭通市威信县吼西水库、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阿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4号)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天骄北麓小区现有住户17000余户。部分拥有房屋产权或使用权的人将房屋改成酒店经营,必须具备和达到审批条件并获得市场监管部门的审批,按要求办理经营许可证照,必须经过公安部门审批并连接公安信息系统进行日常管理。
涉及棚户区改造的居民请注意!刚刚,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避免后期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对被征收人造成的不利影响,通知拟提出,区政府原则上应自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补偿决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西起沙子口路,东至景泰路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有关规定,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于2020年10月30日在手帕胡同道路工程项目征收范围内发布了《关于手帕胡同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的通告》(东政房征〔2020〕8号),公布了《手帕胡同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稿)》(以下简称《征补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为30日。
房屋征收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并收回土地使用权,同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的行为。
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1年11月26日-12月2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城管委邮箱:chenggw@bjmy.gov.cn,逾期视为无意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1、非农户口不能建房,农村户口已经落户城市的,不享有农村建房权利。2、宅基地超出面积要征税。3、宅基地有偿退出。4、不得超出两条“红线”。5、宅基地不能确权条件。6、不得违反“一户一宅”。7、非本村村民不能购买宅基地。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过程中涉及商铺的,应当依法进行补偿,具体而言,包含以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停产停业损失;4、符合条件的一些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