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
秦皇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廊坊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衡水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邢台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 (2003年7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号发布2004年6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号修正)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制定本细则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