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已于2016年11月1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邯郸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能否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9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邢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已经2012年8月23日市政府第五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
太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的通知
《廊坊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26日起施行。
衡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沧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莱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
晋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2015年11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通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