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告诉我们,对于行政机关来说,光“查”不“处”仍是不作为。对于涉案的明显违法事实,国土部门应当坚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而不是仅仅下发一大堆“通知书”进行“威慑”。
大家好,我是杨在明律师,欢迎收看在明说法。本期节目跟大家讲述一个官司打到省政府,终获补偿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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