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常有当事人为了自家的无证房屋求助于在明律师,称收到了行政机关的“最后通牒”,再不自行拆除人家就要组织人手上门强制拆除了。但问题在于,仅仅凭借薄薄一张纸的“限拆通知”“强拆公告”就能把房子作为违建拆除吗?当事人在咨询律师前究竟已经收到过多少份形形色色的拆违文书了?要做到合法拆除,究竟得有哪些法定的文书出现呢?本文,在明律师就再次为大家梳理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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