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高先生在阜新市新邱区某村拥有砖石结构房屋多处,分别为住宅、商业及其他构筑物,建筑面积分别为352.22平方米、401.82平方米和298平方米。2010年12月,涉案房屋被列入当地棚户区改造征收
导读:“强制拆除裁决”并非一个严谨的法律术语,它在实践中大致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针对违法建筑的拆除;二是针对合法建筑的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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