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阜南县孙先生等人诉阜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拆违法一案,阜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19)皖1225行初5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阜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制拆除委托人承租经营的休闲浴池、游泳馆及相应附属设施设备,以及搬移室内物品的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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