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海安汤先生诉海安市自然资源局不履行查处职责、海安市人民政府复议决定案,将于2019年8月12日14:00,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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