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市农村征地拆迁补偿现行政策是什么?怎样制定赔付标准?
农村征地补偿现行政策是:征地补偿的項目有青苗赔付费用、拆迁补偿费用、附着物赔付费用等,需用依据國家颁布的相关明文规定,由当地政府联系实际来制定合理可行的征地补偿标准。
一、农村征地拆迁补偿现行政策是什么?
要依据國家颁布的相关明文规定,由当地政府联系实际来制定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征用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怎样测算的呢?土地补偿费通常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农村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用
依照需要安置工作的农业人口数量测算。需要安置工作的农业人口数量,依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收土地前被征收部门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测算。每个需用安置工作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用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只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用,最大不能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地上青苗的赔付标准
对刚刚栽种的粮食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赔付成本费。针对成长期的粮食作物,最大按一季度产值赔付。针对粮食作物、油料和瓜果蔬菜青苗,能取得收获的,未予赔付。针对多年生长 的经济林木,要尽可能移栽,由用地部门交给移栽费;如不可以移栽必需砍阀的,由用地部门按真实市场价值赔付。针对成材林木,由树木拥有者自主砍阀,未予赔付。
4、其他地面附着物的赔付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需用转迁铁路线、高速公路、高压线、通信线、广播线等,要依据真实情况和相关部门做好商议,建制项目投资预算,纳入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动迁农田水利建筑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深水井、人造渔塘、养殖厂、坟地、茅坑、猪舍等的赔付,参考相关标准,交给迁移费或赔偿费。用地部门占有耕地建房子或是从事其他非农业基本建设时,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明文规定,缴付耕地占用税。
二、《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第十一条:征收土地计划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机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制订,经依法批复后,市人民政府理应将批复征收土地行政机关、批文号、征收土地具体位置、主要用途、范畴、总面积及其征地赔偿登记的地点和时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区域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给予信息公告,并团体执行。
第十二条: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团体和农户严禁在征收土地范围之内抢栽、抢种粮食作物和更改用地性质。抢栽抢种的粮食作物未予赔付,更改用地性质按更改前的用地性质给予赔付。
第十三条: 在征收土地期内,公安部、工商局、房地产、整体规划等相关部门应停止办理户口迁入、单独立户、下发营业执照和房屋改造、改建、抵押贷款、租用、买卖交易等相关手续。在征收土地期内,因出生、结婚和现役军人复员退伍等确需用入户或是单独立户的,经土地行政主管机构调查核实后,由公安部门申请办理。
第十四条: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理应在信息公告明文规定期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信息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机构申请办理征地赔偿登记。被征收土地内有建(构)筑物的,还应出示相关建(构)筑物的合理合法有效证件。
第十五条 :土地行政主管机构理应依据经批复的征收土地计划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制订赔付、安置工作计划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区域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给予信息公告,并征求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团体和农户建议。
第十六条: 对农村征地补偿有异议的,由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统筹协调不行的,由批复征收土地的市人民政府裁定。征地补偿安置异议不影响征收土地计划方案的执行。
第十七条:征地补偿费用理应自征地补偿安置计划方案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全款结算。拒不接受领取征地补偿费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机构以被征地方的名义将其征地补偿费用给予专户储存。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团体和农户理应在征地补偿安置计划方案明文规定的期内交出土地。
第十八条:一切单位和个人严禁非法占有、挪用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团体和农户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费用。
农村征地补偿真实情况下还需用相结合农村土地的种植状况来做好评定,如果种植的植物市场价值较高,那麼需用赔付的费用也就越高,彼此还可以对相关赔付状况商议并达成一致建议,真实情况理应依据真实来做好评定,尽量避免法律适用有误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