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据央视新闻等多家媒体权威报道,5月7日,雄安新区征迁安置工作正式启动实施。雄安新区召开党工委委员会议,批准容城县实施2019年第一批次城市用地土地转用征收工作,标志着雄安新区征迁安置工作正式启动实施。容城县自然资源局分别在大河镇河西村、八于乡龚庄村村务公开栏张贴征地告知书。根据自然资源部门张贴征地告知书的照片,两村征地面积分别为99.3946公顷和59.4685公顷,补偿标准根据区片综合地价定为每亩地12万元。那么,如果当地群众对这一补偿安置标准不满,现在该怎么做呢?
现阶段,雄安新区征地拆迁进展到哪个步骤了?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十)项之规定,雄安新区的本轮征地拆迁以“征地告知书”的公开发布作为法定程序的起点。
《通知》规定,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地报批前认真履行程序,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征地告知要切实落实到村组和农户,结合村务信息公开,采取广播、在村务公开栏和其他明显位置公告等方式,多形式、多途径告知征收土地方案。被征地农民有异议并提出听证的,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时组织听证,听取被征地农民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
此即所谓“拟征地公告”或“征地告知书”环节的规定。在明律师要提示广大雄安新区农民朋友的是,征地拆迁程序一经开启即具有“一过性”,一旦合法经过某一期限,就会如流水般不会再回来。故广大被征收人若对涉案项目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心存疑问,一定要及时把握权利救济期限,通过法律途径积极行使自己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征地告知书的发布即预示着土地征收项目的正式开启,而迈好第一步,无疑对征收双方而言都极为重要。
目前村民依法享有的救济权利是什么?
当地县自然资源局的两份征地告知书给了我们答案:申请听证。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19条规定,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的,主管部门在报批之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而根据第20条的进一步规定,只要当事人对此提出了听证申请,主管部门就应当组织听证。组织听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第21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据此,自5月7日征地告知书发布,留给广大被征收人的申请听证期限已经不多了。
至于在征地拆迁维权中比较常见的复议、申请违法查处、诉讼等程序,则需要在项目接下来的步骤中才有提起的可能。听证的意义,就是在于听取意见,将各自的理由、观点、主张在桌面上摆一摆,自己不知道该如何表达的还可以委托包括律师在内的代理人代为发言。
在明律师想提示广大被征地农民的是,“权利不行使,过期作废”,“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征地拆迁全流程无疑将比较漫长,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将疑问、矛盾、纠纷在前端予以疏解,对整个征收项目的推进只会有益不会有碍。我们为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予以征地告知的做法点赞,也真诚希望当地群众能够严格依法行使权利,以在法律框架内的实际行动支持新区建设,也为自己今后的幸福美好生活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明律师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情况复杂,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1835-600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拆迁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