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张明亮律师代理的徐先生诉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违法建筑行政确认一案,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8年11月20日作出(2018)吉0582行初3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对原告徐先生主体房屋南侧33.55平方米建筑物作出的《违法建筑认定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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