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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3日安徽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宁志武律师代理的限期拆除决定案

摘要:2018年5月3日安徽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宁志武律师代理的限期拆除决定案
2018年5月3日安徽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宁志武律师代理的限期拆除决定案

【本网讯】由宁志武律师代理的安徽宁国市刘女士诉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限期拆除决定一案,一审法院撤销了限期拆除决定。宁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上诉二审案件于2018年5月3日下午3点在安徽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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