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代理征收维权案件的过程中,我们经常听到被征收人这样的说法:碰到征收中的种种违法行为,被征收人只能忍气吞声,却基本上求助无门——任何一个依法可以求助以寻求救济的机关,都和征收方是利益共同体,怎么可能真的帮助老百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那么,事实果真如此么?如果说的确客观存在着相关部门怠于行使职权的事实,那么专业征收维权律师又为何依旧建议被征收人向这些部门求助呢?请看《在明说法》第34期:《遭遇违法征收,被征收人真的求助无门吗?》听听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杨在明律师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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