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高峰律师代理的张某李某柱诉阜平县人民政府阜平县王林口乡人民政府阜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拆除一案,经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7年12月28日作出(2017)冀06行初80号行政判决,判决三被告拆除原告三处房屋行政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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