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5日-11月6日,中国第三届中国诉讼论坛在五岳之首——泰山脚下胜利召开。本次论坛主题为“诉讼文化、诉讼改革、公正司法”,体现了中国诉讼论坛创新创造、与时俱进,践行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独特本色。
会议由论坛主办方之一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杨在明律师主持,法律界著名文化大师《民主与法制》周刊社总编辑刘桂明、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长江、泰安市司法局局长高建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贺卫方等入会。
会议围绕“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展开,就如何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论述。其主要议题集中在法律诉讼问题上。
议题涉及民事诉讼、民事诉讼证据的选择、举证、质证等问题;也论述了刑事诉讼和刑辩的魅力,再联系到仲裁与诉讼的关系以及公权力下的行政诉讼如何更好运行等问题。主持人杨在明就论坛会上各位发言人的讲话进行了点评,其主要观点有:
一、十九大后,中国进入新时代。新时代在法治方面的体现是:
(1)立法需进行合宪性审查,律师在这个过程中应起什么样的作用和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2)依法行政,在行政上如何依法?即如何合理限制公权力,如何有效进行公权力的行使;
(3)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提出新命题:司法该如何改革?
(4)全面普法的一个重大意义在于推进良法善治,这需要党员带头守法。
二、法治社会下,按法律规则对公民个人权利义务进行调整时,除了法治思维的指导,在现中国的国情下,还要结合伦理思维、政治思维的运用,才能得到相对合理、合法的结果。在实践中,很多时候按照法律程序所得到的结果往往出乎意料,这就是政治思维带来的影响。因此,对法律人的要求是除了要有严谨的法律思维,更要融合当下的政治环境、论理习俗来进行辨证的推理。
三、中国目前的法治体系相比较于西方国家还有一定差距。其根本阻碍还在于司法体系脱离不了行政权力的干预,等级报批、审批等程序,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司法的公正、公平。例如陪审团的引进,本是为了促进案件的客观和公正,但在现下的中国司法体制上却流于形式,这或多或少是行政权干预司法权的一个结果。这就又回归到上述论点:即法治思维与政治思维的融合。
该次论坛议题充分展现了我国各大法学家、律师实业者、专家教授对我国法治文化的推动力量。本次中国诉讼论坛是律师界自发、自动、自觉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次重要论坛,是每一位法律人践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行动。自古,中华泰山就是中华民族的象征,是灿烂东方文化的缩影,论坛在泰山举办,意为把中国诉讼论坛打造成我国法律文化领域里面的一座犹如中华泰山一样的文化丰碑,以泰山之精义寄“天人合一”之信仰,引领中国法制前行。
议题结束后,论坛以各学者、律师等在法律领域的成就和对论坛举办有卓越贡献者颁发了相关奖项。杨在明律师获“中国诉讼大律师”荣誉称号,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荣获“2017·中国诉讼论坛贡献奖”。
2017·中国诉讼论坛由以下单位发起:
北京善士律师事务所,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北京求实律师事务所,浙江民宜律师事务所,山东济南市泉城公证处,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宁夏天纪律师事务所,山东郎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