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持续加快,土地问题作为关系国计民生和政权稳定的重大事项,成为学界与业界的焦点问题,围绕土地研究与人才培养的关键议题也备受热议。
6月15日,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中国土地科学》编辑部等单位主办,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3AZD042)课题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承办的“中国土地法学科建设专题学术研讨会”圆满举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甘藏春,苏州大学副校长、教授李孝峰,《中国土地科学》编辑部执行主编、编辑部主任王庆日,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孙佑海等业界众多专家学者共同出席。
(右四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在明)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主任杨在明代表承办方,出席活动并发表致辞,就土地与法律相关问题表达了深度见解。
杨在明主任对本次受邀感到喜悦和荣幸。他表示,土地与国家行政层面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当前,我国仍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阶段,关于土地法治建设有诸多亟须解决的问题,如在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就存在明显的滞后性。而在明律所作为行业领先的行政类律所,长期关注广大被征拆人的实际权益,与被拆迁人一线接触,已前瞻性地参与到土地问题、行政法等理论层面的立法与修法中来。他提到,早在2010年,他便带领40多位律师,形成了一份融合了实务型法律专家和学术型法学专家的《不动产征收与搬迁法(建议稿)》,多项内容出现在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2016年,杨在明等律师同山东代表团人大代表共同提交3个关于制定行政程序法的议案,被列为正式议案;2020年,在明律师向自然资源部提交有关《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的立法建议,多项建议出现在新修订的实施条例中,在业界获得一致赞誉。
杨在明主任表示,一个良法的制定、参与和普及,对于广大老百姓的权益保障有着重大的社会意义和高度的政治意义。当前在明律所代理的案件已达3万余件、服务客户超百万人,绝大多数案件都与土地建设息息相关,其中“许水云诉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还入选了“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作为法律人,不仅要关心公众利益和国家立法,还应当通过实务层面,以点滴案例来推动法治进步。
15日下午,杨在明主任聚焦“土地法学科建设”议程,就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与在场专家进行深度交流。他指出,土地问题的解决与建设,不止是法律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民生问题、政治问题,但从拆迁律师的角度来看,其本质是行政问题。由于土地涉及的都是政策性的内容和国家管理层面的信息,并非一个单纯的法律业务,研究土地要正视它有别于其他法律的显著特性。
对此,杨在明主任建议,培养法学人才、研究土地建设与管理,首先应当以行政法为托底,在此基础上,教导高校法学生了解国家土地相关的情况,如土地管理制度的设计成因、改革举措、历史沿袭等,还要进一步了解建国以来的行政变迁;其次应当加强理论与实务之间的经验联结,并给学生提供充足的实践时间,让学生不仅能知法,更要学会懂法与用法。
“研究土地的根本目的,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明律所一直在‘大公益’的理念指引下,为被拆迁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解决他们土地与生存的难题;也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帮助高校培养法学人才,持续推进产教融合”,杨在明主任说。
法治的进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目前在明律所已发展至800余人,并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等诸多高校进行合作,以促进行政法领域教育事业的发展。未来在明律所还将与更多法律行业的同仁携手,向行业、向社会给出更多与土地相关法律的思考与建议,对法治社会的构建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