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这种情形下“胁迫”、“不合理”的程度、证据支持非常重要。如果能够证明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此外,如果补偿不合理程度严重,足以构成“显失公平”——通常需要以同类情况签约条件为比较依据,受损害方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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