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被拆迁人在得知自家村子即将拆迁的消息时往往会手足无措,怕征收方给出的补偿太低,自己不满意也不知道怎么维权,不知道农村拆迁改造房子怎么办,今天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征地拆迁律师就来和大家讲一下。
1、积极参与房屋调研工作
在拆迁前,被拆迁人和征收方需要共同选择出评估机构对被拆迁的房屋、土地、青苗等进行价值评估,这次评估将会直接决定被拆迁人最终能拿到多少补偿,因此被拆迁人一定要对这个环节加以重视。很多老百姓都觉得入户勘察是征收方应该考虑的事情,自己不想操这份心,这种想法是大错特错的!被拆迁人应该参与到征收评估环节当中,如果发现评估过程中某些细节有问题积极和评估人员、征收方沟通,被拆迁人自己也可以拿出相应的材料或证据来证实,从而提高补偿。如果出现一些争议和纠纷,被拆迁人还可以联系在明拆迁律师进行现场维权。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发现评估报告存在问题千万不要轻易签字,一旦签字就相当于您认可了评估人员的勘察工作,这对于您后续的维权是十分不利的。
2、谨慎对待安置补偿协议
既然有征收,被拆迁人就应该获得合理的补偿。然而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征收方为了降低拆迁成本、加快拆迁,给被拆迁人挖坑的情况屡见不鲜。被拆迁人对于征收方的话一定要有自己的分辨能力,不要被征收方牵着鼻子走,一定要自行进行分析,不管征收方怎么做,自己对于利益上的主张绝不能放松,必要时联系拆迁律师维权。
二、农村拆迁改造的黄金维权时机
1、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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