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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调整!安徽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

摘要:2023年,安徽房屋拆迁赔偿标准作出重大调整,今天在明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重大调整!安徽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

安徽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2023年拆迁补偿政策又有哪些调整?

土地征收的补偿款通常是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的:土地补偿费,主要是指占地的补偿;安置补助费,主要是指需要搬迁且征地之后无固定生活来源而产生的补助费;其他补偿费用,主要包括被征收房屋本身的价值(建房、装修成本等)、其他建筑物或构筑物价值以及青苗等价值的补偿。

我们可以参考一下S250(S236)颜张路城父至张村段改建工程(涡阳县段)用地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地补偿标准

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执行,充分保障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

1、农用地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执行给予农民补偿,农用地补偿标准为44300元/亩;

2、建设用地采取宗地评估方式给予农民补偿;

3、未利用地参照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为44300元/亩。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毫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涡阳县调整被征收集体土地青苗、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亳政秘〔2020〕116号)执行。

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对被征收土地所涉及需要安置人口,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其中:

货币安置补偿具体按上述标准执行,社会保障安置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修订)〉的通知》(亳政秘〔2017〕8号)执行。

特别说明

被征地村民应维持征收土地现状,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 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拟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要求听证的,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由申请人向村委会提出,以村为单位以书面形式向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不同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作无意见或放弃听证。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3年,安徽省对于农村土地征收作出了一系列的新规定。

1、全面实施区片综合地价制度,也就是说拆迁时,补偿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补偿价格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市场经济发展水平来判断,以被拆迁人的利益为重;

2、对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采用宗地地价评估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按照征收集体农用地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3、土地补偿由原来的“全部由村集体分配”修改为“百分之八十以上归被征地农户所有,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4、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青苗补偿的标准由原来的省自然资源厅审批调整为省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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