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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反拆迁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你了解吗?

摘要:如果拆迁双方无法就补偿问题达成协议,有时会认为一直不签字就不会被拆迁,但是在法律层面上会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如果一直拖延时间,有可以错过诉讼时效,那么违反诉讼时效有哪些规定呢?
关于违反拆迁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你了解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由此可见,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如果对某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时候,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如果是进行复议后,对复议决定不服,应当在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这是正常的起诉期限,非特殊情况下,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积极行使诉权。还有就是,在拆迁诉讼期间,对诉讼时效期应当综合考虑根据案件的情况进行分析,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情形。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如果告知当事人或者其他组织诉讼权利和诉讼期限的,诉讼期限应当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诉讼权或者诉讼期限日起开始计算。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非自身原因导致错过起诉期限的,由于不可抗力或非自身原因耽误的期限不算在起诉期限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这其中“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是指基于地震、洪水等客观因素耽误的期间,或者基于对相关国家机关的信赖,等待其就相关争议事项进行处理的期间。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拆迁诉讼有严格的时效限制,即便存在着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的可能,也不要因为存在着这种可能而放弃诉讼的权利,实在无法确定实施主体,可以咨询或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寻求帮助,以免因错过维权期限导致财产损失无法挽回。

  以上是关于违反拆迁诉讼时效相关规定的介绍,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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