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自己还不知道补偿标准的情况下,最好不要轻易相信征收方的话,不要轻易地签订补偿协议,如果自己压根就没有见着拆迁公告等这样的文件,那说明征收方侵害了自己的知情权,也就意味着,征收方的征收行为不合法,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补偿协议或是交出土地和房屋。那么,在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中,被征收人必须要了解这几件事情才不会吃亏。
一、补偿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补偿原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从上述的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如果被征收人选择的是产权置换的话,那么原则上来说应当是要按拆一还一的原则进行补偿安置,倘若低于拆一还一这个标准的话,那么则说明不太合理,
三,必须先补偿,后搬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由此可以看出,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违反,一旦违反了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即征收方先征收、后补偿,那就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实践中,一旦遇上征收方违背征收原则,那么被征收人可以直接拒绝签订补偿协议,拒绝搬迁,然后及时地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反映,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禁止违法强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房屋征收过程中,有的征收方在未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为了尽早完成征收工作,常会采取断水、断电、强拆或是以误拆为由强迫被征收人搬迁,也有的被征收人因抗不住对方的不断施压,便会签订补偿协议,从被征收房屋搬出去,但这其实很不利于被征收人。所以,被征收人在遇到违法拆迁时,可以先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并要及时报警,后期最后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是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政策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