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时,如果补偿不合理,我们有可能使用到这几种维权方法。
1、申请听证。在行政机关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拆迁户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听证指的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前听取拆迁户的陈述、申辩、质证的过程,如果拆迁户认为不合理的,要陈述具体不合理的地方,听证程序是听取拆迁户意见的重要法定程序,作为一项保障拆迁户行使申辩权的制度是现代行政程序的核心。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户可以要求召开听证程序,当然也不是说想召开就能召开的,一般听证程序只出现在棚改和旧城改造当中,其他公共利益的交通基础设施等征收不可以申请听证程序。
2、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被拆迁人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3、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被拆迁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2、信访,如果通过行政救济途径和法律救济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的,那么还可以通过信访来维权。建议大家选择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是在觉得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一些常见的救济途径。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