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个人都是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所以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或者房屋被强拆,是可以信访的。
信访是表达民意的一种方式,如果被拆迁人遭遇到强拆或者补偿不合理等的问题后,进行信访是有一定帮助的,实际中,信访的效率比较低,不一定能解决问题。
此外,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应当通过诉讼、复议,在法院解决的问题,信访机关将不再受理,信访机关只要告知信访人正确的处理途径即可,所以最后还是会通知被拆迁人用诉讼解决拆迁的矛盾。如果一味地上访在如今法治相对完善的社会已经不再可取,可能不会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且浪费大量的时间。
遇到拆迁这种事情,还是直接聘请律师走法律程序比较好,因为根据信访制度:要求逐级上访,反对越级上访。如果越级上访,信访机构是会不予受理,还可能会被公安部门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对上访人员给予行政处罚。
另外信访局的职能是: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7、负责把信访件快速往下转送,承担文件速递局功能。
由此可见反映信访只是向政府部门反馈情况。它的作用是相对有限的,而且还会因为执着于上访而错过法律维权的起诉期限,等到醒悟过来想走法律程序维权也来不及了。以上是拆迁补偿不合理通过信访的情况,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