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棚户区拆迁时,有些地方会存在拆迁方以是棚户区为由压低补偿这一情况,如果拆迁方说因为棚户区房屋情况不好、环境质量差、周边设施不完善等原因压低您的补偿,那就不要匆忙签字,否则就会损害自身利益,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可能还会导致拆迁后的生活水平较降低。那么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低怎么办?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棚户区改造标准是怎样的?
目前,我国没有统一、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都是由地方有关部门具体制定的。但是我国法律还是对于拆迁补偿是有一个原则性的标准。如果不符合这些标准,那您就要谨慎签字了。
1、不能低于现有的生活水平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要确保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如果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不能使得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经过当地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2、不低于周边市场价格
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所以在房屋拆迁前,应该由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房屋价值。以被征收人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3、先补偿后拆迁
有些拆迁方为了节约成本,想要“先拆后补”。但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根据规定应当采用“先补偿后拆迁”的方式,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
二、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低怎么办?
在知道拆迁的消息后,如果补偿标准低,可以先查看拆迁方的拆迁资格,看是否有合法资质,如果连拆迁资质都没有,居民必须拒绝签字,不然拆了房子后补偿有可能也拿不到。并且,被拆迁人在遇到拆迁时一定要搞明白谁是拆迁主体,谁才是真正能够实施拆迁的,在拆迁之前可让他们出示相关证件,便于以后的维权。如果补偿标准过低,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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