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拆迁时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选择货币补偿很好说,就是一次性拿多少补偿款。如果选择的是产权置换补偿,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有很多,选房选的好不好,关系到一家人以后的生活,所以拆迁安置房交房标准要清楚。
在被拆迁人选择安置房前,要充分考量自身因素,比如家里有多少人、当地房价是怎样的、安置房什么情况、什么时候交房等等,其实选择安置房的很多被拆迁人都是处于周边房价上涨地区的,选择货币补偿不一定能买得起房,考虑到这种情况,还是选择了产权置换更为保险。
如果选择产权置换,那么在签订协议时,这些就要注意了。
一、签协议时注意签订主体
和我们签协议的征收方一定要是明确的,是可以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要具备法人主体资格,否则一旦拆完了可能连人都找不到,就更不要说补偿的事了。
二、在协议中写明安置房的交付时间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拆迁工作中要遵循“先搬迁后补偿”的原则,也就是说拆迁方应当给被拆迁人提供现房作为产权置换补偿,但在实际情况中,现房安置一般是很难实现的,需要等安置房盖完才能交房,所以拆迁方应当规定一个交房期。
在拆迁方无法提供现房安置时,被拆迁人应主动考察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包括建设方的资金状况等,从而尽可能减少后续风险。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安置补偿协议应该写明交房时间、交房形式、房屋面积、区位、公摊面积、物业费、超出过渡期过渡费如何补偿等一系列内容,更要写明违约责任承担事项。
三、安置房质量有保障
在安置房建成后,被拆迁人去看房子如果发现小区内该有的公共设施没有,环境差、房屋设计不合理、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要及时聘请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进行质量鉴定,或是通过一系列的调查程序去核实是否经过竣工验收。确实不符合该有的房屋质量的安置房可以拒绝入住并索要合理的赔偿。
安置房是法定的补偿方式,被拆迁人是可以获得产权证的。在遇到不符合拆迁安置房交房标准的情况时,建议及时找律师维权,因为一旦出现了拆迁问题一般都是比较复杂的,靠自己不仅难以解决还会耽误很多时间。如果您有征地拆迁方面的问题,可以在本网站中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