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张叶律师代理的吴世雄、遇存英诉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西台村经济合作社、北京中天恒石投资有限公司房屋转让合同无效、返还转让款一案,经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1)京0116行初79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吴世雄、遇存英与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西台村经济合作社于2009年5月16日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无效及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西台村经济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返还吴世雄、遇存英购房款220万元。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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