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平稳快速的发展,近年来国家的进步很大,特别是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在党和政府的政策、财政的支持下发展越来越好,因此农村宅基地动迁项目也正在热火朝天的进行着,所以政府发布的农村宅基地动迁的新政策也得到了被拆迁人的广泛关注。许多农民朋友最为关注的就是宅基地拆迁补偿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解读一下。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新旧土地管理法关于集体土地补偿标准的条文对比从以上法律条文对比可以发现,新《土地管理法》关于集体土地补偿标内容有以下几点改变:
一、 农村村民住宅单独补偿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农村征收土地,要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相较于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已经明确了,农村农民住宅单独补偿,而不是按照地上附着物的成本价格来算。
二、 征收农用地的补偿标准改变征用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取消原来的年产值倍数法,全面改用省级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而且明确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三年由省级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例如,今年,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正式批复了聊城关于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调整。批复中明确指出,新一轮《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包括房屋等23大类,144小类;较上一轮标准平均提升了19.01%
三、 先补偿后搬迁、尊重农民意愿新法将征收宅基地的补偿单列出来,要求尊重农民意愿,采用重新安排宅基地及补偿建房费用,提供安置房,或者按照被征收的宅基地和农房价格进行货币补偿,同时提供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四、 增列失地农民的社保费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总之,2022年以后实施集体土地征收时,补偿内容相较于之前的补偿内容肯定是更加全面的,法规的修改也更好地保障了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