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房补偿的计算方式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贴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迁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如何正确处理拆迁补偿纠纷?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产权调换补偿安置协议,就安置房屋的坐落、面积等进行具体约定后,拆迁人将同一房屋出售给购房人的,由于拆迁协议对标的房屋安置时间上先于房屋买卖合同对房屋的出售,被拆迁人就明确具体的标的房屋享有的权利是原房屋所有权的延续,因此应优先保护被拆迁人对安置房屋的权利。
2、出卖人将标的房屋触手猴,又就该房屋与被拆迁人签订安置协议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已经邓丽,由于等级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且买卖合同成立在前,应保护购房者的权利;
(2)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未登记,应分别情况处理:
被拆迁人已入住的,由于入住的行为表明拆迁人依旧履行拆迁协议的房屋交付义务,被拆迁人已接收交付并对房屋为占有使用,应优先保护已入住的被拆迁人;
购房者已入住的,应优先保护购房者;
均未入住的,应按照合同有效成立的时间顺序,优先保护合同成立在先的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