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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摘要: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为与征收补偿活动,维护公众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这个条例都讲了什么?一起来看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为与征收补偿活动,维护公众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这个条例都讲了什么?一起来看看。

  一、政府是公共利益征收唯一补偿主体

  根据《征收补偿条例》有关规定规定,征收与补偿主体为地方人民政府。这是为了因为在过去的很多情况下都是由开发商申请许可,获批后进行拆迁。为了追求利润,往往对补偿标准进行压缩,还把拆迁的一些费用加到房价里,这样做易激化双方矛盾。如果征收与补偿工作就由政府负责,禁止建设单位参与相关活动,任何人不得采取暴力拆迁手段。拆迁过程中的一切行为都变为政府行为,加大了政府的责任,一旦出现问题,责任主体就非常明确,政府会谨慎地对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明确界定了公共利益范围

  条例规定,征收城市房屋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要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以列举的方式对公共利益进行了界定,明确了征收范围。

  三、尊重被征收人意愿,征收过程程序化

  条例强调了强调民众的参与,提高了对征收补偿方案的公众参与程度,征收补偿方案应征求公众意见,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如果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或流程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征收补偿条例》为规范政府征收行为、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四、明确征收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与被征收房屋同类型房屋的市场价格,并且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该由由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专业评估之后确定,要确保被征收人之后的居住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下降。

  五、被征收人协商选评估机构

  条例规定房屋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如果协商没有达成一致,那么就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这就极大程度地维护了被征收人的权益,有利于房屋评估的公平和公正。

  六、征收房屋应先补偿后搬迁

  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并且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补偿款由政府发放,这样也可以使被征收人放心,方便依法征收顺利进行。

  以上就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内容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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