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最近各地的征地拆迁套路又“卷”出了新高度。
但凡上班少摸一会儿鱼,都看不过来。
从老生常谈的强拆、逼迁,到有点水平的拆违促拆迁。
总有一款能拿出来对付你。
不过要说最卷的,还得是拆迁补偿这块儿。
咱被征收人谁都想多拿补偿,多要房。
但你永远猜不到他们有多会玩。
更猜不到他们有多敢玩。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这也就是说,被征收人对补偿方式有选择权,我愿意选什么就选什么,别人无权干涉。
所以,在诸如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的城市房屋征收中,“选房”还是“选钱”始终是被征收人必须面对的重要一关。
选钱大家都明白,能多要就多要。
那选房呢?
所谓选房,就是您在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中二选一,选择了后者。说简单点,就是把您原有的房屋给拆了,再给您补偿一套安置房。
那咱就说说选房。选房里的问题要多得多,关乎咱们被征收人切身居住利益的风险也大得多。
那如果拆迁决定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的被征收人,今天这篇文章,您一定要看完了。否则吃大亏了别赖我。
拆迁补偿选择补房的,一定要注意以下三点,才能让房屋产权调换更符合自己的利益。
第一、在安置补偿协议中,要写明调换房屋的详细信息。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说了,产权调换后双方还要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那这个差价是怎么算出来的?
这就需要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来做评估了。
而且法律还规定了,这个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是由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的。由谁来评估我的房屋价值,咱们自己同样是有选择权的。被征收人不要怕麻烦就放弃了自己的这个权利,这样对日后的补偿也是不利的。咱们要积极参与到整个评估的过程中,保护自己的应得利益。
那评估出来的房屋价值在哪儿体现?
当然是安置补偿协议啊!
所以,咱们在与征收方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前,一定要注意,协议上要写明调换房屋的价值金额。不仅如此,还要写明产权调换安置房的面积、地点、楼层和房屋交付时间等具体信息。
一样都不能少。
这可是咱们以后要住一辈子的房子啊,什么都搞不清,稀里糊涂的,没人帮得了你!
您知道,只有一刻不停地做,才能实现目标。
第二、要写明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助费是多少
还有些产权调换房屋仍处于规划、建设状态,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期房。那咱们被征收人更要注意在安置补偿协议中,就一些细节条件进行明确约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又说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3部分。此外,还包括补助和奖励。
这一句话,就定了性了。
所以说,如果拆迁居住房屋以期房来调换的,拆迁方还应当支付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那您可得注意了,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也要在安置补偿协议中写明确了。
房都还没下来呢,你们就把我房拆了,我住哪儿?
不用法律规定,于情于理,搬迁、临时安置的费用也是当然你们要出的。
对不?
这也是给咱们被征收人补偿的其中一部分,没有真不行。
第三、要详细了解安置房的审批手续
接上面的,房屋调换要是期房的话,您不担心万一这个在建房屋以后无法通过验收,使您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风险吗?
我想,这对咱被征收人来说,可比损失十万块钱要大得多吧?
所以,您在签订协议之前,一定要详细了解安置房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全不全,同时要拒绝小产权房。小产权房的风险我说过不少,咱们能不碰就别碰,风险太大,避免日后陷入被动。
以上这三点注意,其实很简单,用点心就得了。
相比较,选钱的最大优势就是风险小、直接,拿够了钱就齐活了。
选房,还是有些东西要注意的。
现实中,选房的要占绝大多数。
没什么难的,把问题想细一些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