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首先要明确一点:合法的房屋被拆迁之后,我们的生活水平是否有所提升。如果拆完房后导致老百姓们生活水平还降低了不少,那么几乎就可以断定补偿标准不合理,不公平。有的朋友就想到国家拆迁办投诉电话。
具体而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因此,要想判断自家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公平合理,先要对于周边房地产的价格有所了解,看看当地同等地段的房屋价格,这样补偿时就可以参考这个价格来进行判断,从而考量补偿的合理性。不少遭遇不合理拆迁胡朋友们,后台留言咨询国家拆迁办投诉电话,拆迁不合理,打电话投诉是非常浪费时间的,一旦房子被强拆,我们的局面将会变得非常被动。
根据法律规定,拆迁不合理的。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可以拒绝搬迁,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利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产权交换房屋的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签订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达成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一、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只能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是复议法规定的唯一不服从行政复议决定的救济途径。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向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被征收人面对征收拆迁,尤其是普通的老百姓,绝大多数都是在沉闷的状态下签订补偿协议然后搬迁,少数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收拆除不合法,补偿不合理拒绝签订补偿协议,拒绝搬迁,最后到来的就是强拆,甚至是暴力强拆。
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公平、公正的问题,这也绝对的直接影响到了被征收人的权益,既然补偿安置方案实质必然会对被征收人的权利义务产生法律的影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比国家拆迁办投诉电话来的有效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