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中房屋被强拆的案例多之又多,不管是出于什么情形,一旦房屋被强制拆除不管是对被拆迁人的生活来讲还是日后维权都会造成不可逆的损害,但是,你可以了解你的房屋在什么情况下是会被强拆的,提前做好功课,强拆之前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
1、在签约期内达不成协议(这里面需要有征收方与被征收人的一个协商过程)。
2、被征收人拒不履行搬迁义务;
3、被征收人拒不执行补偿决定;
4、期限内,被征收人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该条款说的是对不执行补偿决定,又不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会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般说来强制执行是补偿决定的最后一步。
二、强制执行的方式
在执行前,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方法,一般会由公证机构办理被征收房屋的证据保全。
而后,执行主体从裁执分离原则出发,一般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部分地区由人民法院自行执行。这是比较专业和书面的说法。从事实来看,很多地方都由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房屋的强拆,然后交由地方的征收方组织实施。
如果仅仅是征收方的强拆,往往都是很暴力或者是在被征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就把房子拆除了,这就属于非法强拆。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