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20)最高法行再276号《行政判决书》
案由:行政赔偿
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不履行补偿职责案
审结日期:2020年6月19日
案情简介:
委托人在当地拥有宅基地及房屋,因合村并城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内。2013年委托人与项目指挥部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然而该指挥部于2019年作出《撤销通知》,决定撤销双方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要求重新签订。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作出《撤销通知》主要证据不足,缺乏法律依据,判决撤销被诉《撤销通知》。
专业解读:
本案是一个新型案例。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主要意义在于政府签订补偿协议后除有重大违法外,要遵守诚实守信原则,积极履行协议,不能通过做出撤销通知的方式单方面不履行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在本案中得到了充分适用,对保障已签约被征收人的合法补偿权益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