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首都之窗网站发布市住建委、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关于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直管公房开展申请式换租有关工作的通知》,在“申请式退租”的基础上创新设置了“申请式换租”新模式,为常年租住在核心区胡同里的老住户们提供了又一个改善居住条件的路径选择。
《通知》规定,申请式换租有两种操作形式:
一是换租主体提供租赁房源置换换租人(也就是现有的直管公房承租人)的房屋使用权。换租人需要与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解除直管公房承租关系,由换租主体提供租赁住房,供换租人承租,改善居住条件。
二是换租主体市场化租赁换租人的房屋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保留换租人现有的公房承租关系,由换租主体给予换租人市场租金,换租人自行解决住房或选择租赁住房居住,改善居住条件。
也就是说,无论咱老百姓选择哪种换租模式,面临的都是重新租赁房屋居住,第一种模式下更是会直接丧失直管公房承租人资格。指望着靠眼下承租的直管公房置换大产权安置房看来是不可能的,即便按《通知》规定租赁换租房屋若干年后出资购买,买下来的也只能是共有产权的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