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王家才律师代理的方先生等人诉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一案,经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17年7月28日作出(2016)桂0107行初269号行政判决,撤销了被告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5月10日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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