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杨念平律师代理的天津王先生诉西青区大寺镇人民政府不履行违法建设查处法定职责一案,西青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7日作出(2017)津0111行初26号《行政判决书》,判决责令被告西青区大寺镇人民政府在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对原告涉案履职申请予以调查处理并予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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