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然资源部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部分网友认为现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城镇户籍子女无条件继承了,从此便可过上城里有房、村里有地的幸福生活了。但是此种理解过于片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合法继承并办理登记。
第一,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是“地上有房”。如果房屋灭失,就不能单独就宅基地予以继承。第二,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不适用遗赠。不具有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的非亲缘关系人,不得通过遗赠的方式取得。第三,多子女中,部分子女仍与父母为同一农户家庭,且未另行分得新宅基地,城镇户籍子女不得主张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由于“一户一宅”原则,因此部分年长家庭成员死亡后,该户尚存,宅基地使用权应当由剩余户内成员继续享有,此时并不存在宅基地的继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