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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能赢吗?行政机关可以当原告吗?你想知道的答案这里有

摘要:遇到拆迁问题,当被征收人遇到不公待遇时,不得不考虑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很多人会思前想后难以决断,毕竟,很多老百姓一辈子都没有打过官司,何况还是“民告官”,今天和大家聊一聊拆迁维权的那些事。
民告官能赢吗?行政机关可以当原告吗?你想知道的答案这里有

  遇到拆迁问题,当被征收人遇到不公待遇时,不得不考虑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很多人会思前想后难以决断,毕竟,很多老百姓一辈子都没有打过官司,何况还是“民告官”,今天和大家聊一聊拆迁维权的那些事。

  拆迁诉讼到底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日常接待中,经常有人问:律师啊,你说我们这个维权是走行政诉讼呢还是民事诉讼呢?

  一般情况,应该优先行政诉讼,但不排除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行政诉讼是调整不平等主体间的纠纷。不能一概以被告的身份作为民事与行政诉讼的区分标准。

  如果你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纠纷是类似于买卖合同这样的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那你们之间的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行政机关并未依职权对你进行管理。如果你不服行政机关对你的行政管理活动,比如征收中常见的诸如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限期拆除决定、违法建筑认定书等法律文书,当你认为这些法律文书侵害了你的相关权益时,那么就应该走行政诉讼的维权路径。

  民告官能赢吗

  我国目前的行政诉讼制度是建立在‘民告官’基础上的,行政机关只能当被告,不能当原告。

  长期以来,在拆迁过程中,作为被征收人的普通老百姓相对于房屋征收部门来说,是弱的一方,因此大家总担心打不赢,但是行政法设立的目的就是规范行政机关合法行政,从而保护广大老百姓的合法利益,因此众多法律规定中也更多地倾向于保护行政相对人(即老百姓)的一方,也就是“民告官”中的“民”。

  因此,只要您认为在征收过程中遭遇了不公、征收方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以拆违代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甚至“违法强拆”等违法情形,那么就不要怕,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要有理,“民告官”也是能赢的!

  什么时候是维权的最佳时机?

  在我们办理过的很多征地拆迁案件中,我们发现很多被征收人其实对维护利益时机很模糊,导致错过了维护利益时机,非常可惜。

  在明律师提醒大家,征地拆迁案件中,具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到了我们的合法权益的时候,这就是维护利益的最佳时机。并不是说政府通知要强拆我们房子的时候我们才可以维权。

  当安置补偿标准不合理时、当遭遇断水断电等违法逼迁手段时、当给我们下了什么通知书或者决定书等法律文书时……,我们可以去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听证、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这都是我们维护利益的手段。

  事实上,房屋拆迁的公告阶段,被拆迁户往往会收到或看到以下文件,如“拆迁公告”、“明白纸”、“致广大被拆迁户的一封信”等文件,这是拆迁方对拆迁行为的告知。这个时候,你就已经可以维权了。

  要知道,一旦征地拆迁项目启动,公告贴出,就意味着你的房屋被拆除几乎是八九不离十的事情。你所能做的,就是要了解自己的房屋价值几何,应当怎样补偿,需要收集哪些证据。为做到心中有数,不打无准备之仗,被拆迁户们就可以提前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以便拆迁方“登门拜访”时,从容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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