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以下几种农村违建不用拆除的建筑是:
1、符合分户条件的一户多宅。一户多宅的可以进行具体分户的,多余的宅基地不予回收。
2、对农业发展大有益处的违章建筑可以暂不拆除。
3、是农民唯一的,但是属于违章乱建的住所。此类宅基地有一个要求,就是建筑面积小于贫困住房的标准。
4、隶属于一些宅基地的附属建筑物。
5、一些缺少相关证明的工业房产。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