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如果行政机关强行拆迁他人房屋的,此时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对于房屋所有人来讲可以向有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机构申请刑侦复议。维权依据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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