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山东省济南市的吴先生,近一年来,一直被一件事情困扰:他所生活居住的村子因位于采煤塌陷区生产生活面临困难而收到了征收拆迁通知。附近的邻居在签安置补偿协议之后渐渐都搬走了,只剩他一家,因为补偿没有谈妥,所以没能签订协议而没有搬走。
吴先生本以为事情会慢慢解决,没想到街道办处的工作人员至此之后再也没有和他谈过安置补偿的问题,一搁置就是一年。
这一年的生活,对吴先生来说,是极为艰难的。村子本身就因为处于采煤塌陷区而存在安全隐患,而周围的邻居都已搬走,房屋已被陆续拆除,可以想象,吴先生所居住的环境多么恶劣。他还遭遇了小偷入室盗窃。这样的条件下,吴先生几乎无法正常生活。无奈之下,吴先生选择寻求律师的帮助来取得安置补偿进展。
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陈丽芳律师与郑森林律师在了解了吴先生家的情况后认为,吴先生现在要求安置补偿合情合理,街道办也确实需要尽快对吴先生进行补偿安置,保障其生活水平不降低。因为吴先生的家位于采煤塌陷区,政府作为人民群众的服务者与管理者,当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因地质状况发生变化,居住安全受到威胁时,政府的首要责任是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陈律师和郑律师在厘清吴先生家的情况后给吴先生提起了相应的程序和诉讼,来帮助吴先生更好的推进安置补偿问题。
一、提出申请,为后续程序做准备
在本案中,当事人虽然一直想与街道办协商安置补偿的问题,但是一直未曾正式的向街道办提出过相应的申请,这一方面没有给街道办传达当事人的想法,另一方面当事人也因为没有正式的提出过要求而无法进入法院的诉讼程序,会影响当事人的后续维权。所以当事人首先要做的就是向街道办提出正式的安置补偿申请。
二、积极应对政府回应、及时提起相应诉讼
当事人提出申请后,需要等待街道办的回应,街道办事处作为安置补偿的实施主体,此时可能存在两种回复情况。一是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作出答复,此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要求和街道办作出的答复做一个比较,看自己的需求是否得到了合理的补偿,如果当事人觉得补偿已经合理,那么当事人的目的已经达到,律师的任务也已完成。如果当事人觉得自己的要求没有得到合理补偿,那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作出公正裁判;二是在法定期限内街道办事处没有作出答复,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么街道办事处就存在怠于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况了,这时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要求街道办事处履行行政职责。而吴先生就遭遇了第二种情况,在安置补偿申请发出后,一直未有人和他联系安置补偿的事情,因此在律师的指导下,吴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三、法庭上据理力争、争取补偿
吴先生起诉后,很快街道办也进行了答辩,辩称没有收到吴先生申请,律师深入研究街道办的答辩状后,在法院开庭时,提出了两点主要的代理意见:1.原告已经依法提出安置补偿申请,被告应依法履行安置补偿职责,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2.被告应切实履行保障民生的基本职责。
在代理律师铿锵有力的讲理说法与据理力争之下,最终,法院依法支持了陈丽芳、郑森林律师的观点,并结合案情作出判决:
责令街道办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吴先生补偿安置作出处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被征收的,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补偿。本案中吴先生的房屋已经被纳入征收范围内,但是街道办却没有对吴先生进行安置补偿,使吴先生长期都处于不安定的居住状态之下。最终经过在明律师的介入,吴先生的安置补偿事宜才有了新的进展,权益得以保障。
在明律师提醒广大被拆迁人,有类似问题出现时,也要及时的咨询律师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郑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