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周涛律师代理的贵州省罗甸县黄先生等18人分别诉贵州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不作为案件,经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作出54个行政判决:分别撤销被告贵州省人民政府作出的黔府行复驳字(2016)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黔府行复驳字(2016)3号《贵州省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黔府行复驳字(2016)4号《贵州省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被告贵州省人民政府不服,提出上诉,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现作出(2016)黔行终1016-1041、1043-1070号共54个行政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委托人黄先生等18人的54个行政复议案件得以进入实体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