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屋拆迁,在进行评估的时候,为了能够保障各方面的利益,须严格遵循合法原则,最高使用原则、最佳使用原则,代替原则,估价时点原则及公平原则。那么在我国,征收拆迁时评估方法如何选?
选用估价方法时,应根据估价对象及其所在地的房地产市场状况等客观条件,对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估价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
如果是拿多个市场进行对比的,应该收集好该市场交易的真实案例、选取可比实例、建立比较基础、进行交易情况修正、进行市场状况调整、进行房地产状况调整、计算比较价值。其中可比实例的选取不得少于三个,且还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要求。
多数情况下,估价对象的同类房地产有较多交易的,应选用比较法。城市房屋征收中,市场比较法因此而被广泛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