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依据《拟征地告知书》(沪闵拟征地告[2021]第0521号)及拟征地范围内房屋调查情况,拟定了《征地房屋补偿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 沪府土[2009]635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松江区石湖荡镇张庄村新北村民小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7466.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7466.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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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小王巷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项目名称:长江机电地块旧城改造项目。二、征收范围:前洲街道市镇中心河以东-前石路以西-锡玉路车站弄民房以南-轮船浜河以北。该项目共征收1户,约3.48万平方米(含未登记建筑面积)。
该项目共征收非住宅1家,约42600平方米,不含未登记建筑面积。征收范围:梅梁路43号、梅梁路43-1号(华裕(无锡)制药有限公司、无锡台裕制药有限公司)。上述范围均含征收范围内的所有门号及建(构)筑物。
该项目共征收非住宅1家,约54582平方米,不含未登记建筑面积。征收范围:梅梁西路 42 号、梅梁西路 42 -1号(无锡经纬纺织科技试验有限公司、无锡经纬纺织机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述范围均含征收范围内的所有门号及建(构)筑物。
该项目共征收非住宅1家,约23945平方米,不含未登记建筑面积。征收范围:马山团结桥1号马圩三号桥(无锡太平洋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太平洋集团实业纺织有限公司)。上述范围均含征收范围内的所有门号及建(构)筑物。
征收范围:该项目共征收非住宅1家,约8744平方米,不含未登记建筑面积。征收范围:马山古竹村302号(江苏天圣达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范围均含征收范围内的所有门号及建(构)筑物。
该项目共征收非住宅1家,约50000平方米,不含未登记建筑面积。征收范围:马圩七号桥31号(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征收非住宅房屋,因城乡规划、产业政策调整、环境保护等因素不能提供产权调换房源的,实行货币补偿。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的:1、崇川区将本辖区整体划定为一个区片,执行标准为55000元/亩;2、通州区、海门区、如东县、启东市、如皋市、海安市分别将本辖区整体划定为一个区片,执行标准均为47000元/亩。
1、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分别将本辖区划定为三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为16.41万元/亩,区片Ⅱ执行标准为12.45万元/亩,区片Ⅲ执行标准为9.37万元/亩;2、江宁区将本辖区划定为三个区片,区片Ⅰ执行标准为13.01万元/亩,区片Ⅱ执行标准为10.21万元/亩,区片Ⅲ执行标准为8.97万元/亩;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的:1、连云区、海州区分别将本辖区整体划定为一个区片,执行标准均为47000元/亩;2、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分别将本辖区整体划定为一个区片,执行标准均为4000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