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百姓所谓的“拆迁”即属于该法中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其第43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这些规定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是相对应的,被拆迁人应当对此有所了解,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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