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房屋拆迁

单位福利公房拆迁有没有补偿?

摘要: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就是指由国家及其国企、机关事业单位项目投资修建、市场销售的住房,在住宅未销售以前,住房的产权年限(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支配权)归国家全部。
单位福利公房拆迁有没有补偿?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就是指由国家及其国企、机关事业单位项目投资修建、市场销售的住房,在住宅未销售以前,住房的产权年限(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支配权)归国家全部。现阶段住人使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出售公有住房。

  一、有关公有住房动迁,最先要确立公有住房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怎样评定公有住房承租方关键下列几类状况。

  1、承租方一直租赁而且到房屋征收补偿期内未做了变动也未搬出房子

  2、承租方在房屋征收补偿以前做了变动,但违背法规有关的要求变动的,变更后的承租方能评定为公有住房的承租方。

  3、承租人过世或是迁入后沒有申请办理承租方变动。这时评定房子承租方的方法需看租赁公有住房的具体生活状况和交纳租金的状况。

  二、针对公有住房的动迁,在确立公有住房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后,对公有住房承租方的赔偿多选用下列三种方法:

  1、承租方依照房改政策选购租赁房子,以被拆迁人真实身份得到赔偿。

  2、被拆迁人以外的按置公有住房承租方的方法,与公有住房承租方消除原先的租用关联(实体赔偿)。

  3、被拆迁人以协议方法回收公有住房承租方的公有住房所有权(货币赔偿)。

  一、关于公房拆迁,首先要明确公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如何认定公房承租人主要以下几种情况。

  1、承租人一直承租并且到房屋征收期间未做过变更也未搬离出房屋

  2、承租人在房屋征收之前做过变更,但违反法律相关的规定变更的,变更后的承租人能认定为公房的承租人。

  3、承租人去世或者外迁后没有办理承租人变更。此时认定房屋承租人的方式要看承租公房的实际居住情况和缴纳房租的情况。

  二、对于公房的拆迁,在明确公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后,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多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

  2、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实物补偿)。

  3、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货币补偿)。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

热门问答

推荐律师 更多

杨在明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