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的四至范围、涉及房屋补偿户数和建筑面积:
1、四至范围为 向阳河北侧,浦星公路东侧 ;
2、居住房屋产权数 1 ,建筑面积 240.41 平方米;
3、非居住房屋产权数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二、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
1、 奉贤 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拟征地范围“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 700 元(人民币,下同)。
2、 奉贤 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拟征地范围“价格补贴”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600 元。
三、拟征地范围内房屋补偿方案
(一)居住房屋补偿
1、居住房屋补偿方式:
①货币补偿(√);
②产权调换(√);
③易地新建( )。
2、居住房屋补偿金额计算方法:
①货币补偿或产权房调换的房屋补偿金额=(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单价+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房屋建筑面积。
②易地新建的房屋补偿金额=(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单价+价格补贴)×房屋的建筑面积。
3、产权调换房屋:
①产权调换采用现房安置,现房坐落 奉贤区金碧路1980弄金碧汇虹苑 ,总建筑面积 269.99 平方米,出售均价 2760 元/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 沪(2020)奉字不动产权002964号 。
规格:
②产权调换采用期房安置,期房坐落 / ,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出售均价 / 元/平方米,预计交房日期为 / 。
规格
4、易地新建住房的,土地坐落为 / ,易地新建安置补偿费 / 元。
5、居住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奖励费等标准:
①居住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 / ;
②居住房屋搬家补助费标准为 10元/㎡ ;
③居住房屋搬迁奖励费标准为 50元/㎡ ;
④其他补贴费用标准为 / 。
6、居住房屋附属物及其构筑物补偿费用:
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等及其构筑物补偿标准按照《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
7、其他事项: / 。
(二)非居住房屋补偿
1、共同举办企业补偿包括:
①房屋建安重置价(评估得出);
②相应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评估得出);
③设备搬迁和安装费(评估得出);
④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计算的费用(评估得出);
⑤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 ;
⑥早签早搬奖励费标准: / ;
⑦其他费用: / 。
2、其他企业补偿费用包括:
①房屋价格(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 执行);
②设备搬迁和安装费(评估得出);
③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计算的费用(评估得出);
④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 ;
⑤早签早搬奖励费标准: / ;
⑥其他费用: / 。
(三)签订房屋补偿协议的期限
自征地房屋补偿方案批准之日起 10 日为房屋补偿协议签约期限,具体起止日期另行公示。
(四)房屋补偿评估单位
房屋补偿评估单位为 上海建经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
(五)房屋补偿实施单位
房屋补偿委托实施单位 上海市奉贤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
(六)其他事项: / 。
四、拟征地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人、房屋所有人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 2021 年6 月30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 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征地补偿科 。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在书面意见中明确指出的,奉贤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五、《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奉贤区人民政府批准。区土地管理部门将组织实施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 孔亮 联系地址: 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
奉贤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