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日照市秦先生等人与日照市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强制上诉案,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9年4月29日作出(2019)鲁11行终3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日照市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上诉,维持原判。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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